在各個投訴網站上,騙用戶押金的現象被投訴的特別多,前幾天,嘉聯、???、樂刷等支付公司紛紛發文表示禁止代理商在展業過程中以欺詐或者誘導的方式進行業務宣傳及推廣,同時也對多名代理商進行了處罰。
近日,人行營業管理部發布了《支付業務風險提示》( 2021年第1期)。
押金問題凸顯,人行發文!打電話推銷送換pos機屬于違法營銷!嚴禁宣傳“0費率”!嚴禁結算款扣取“押金”!
《以下為“風險提示”全文》
近期,營業管理部接到舉報反映,個別支付機構外包服務機構在特約商戶推薦中,誘導客戶以刷卡消費形式扣取POS機具“押金”,并反復更改“押金”收取規則。該事件暴露出部分外包服務機構以誘騙、誤導方式進行業務宣傳與推廣;支付機構存在對外包機構盡職調查審慎性不足、受理終端與資金結算管理不到位的情況?,F將有關風險情況提示如下:
一、風險事件情況
(一)2021年4月,部分群眾接到某支付機構外包服務商的POS機業務推廣電話;溝通中,業務員稱為客戶免費更換POS機不收取任何押金、費用??蛻粞b機后,業務員告知須刷卡 1001元才能“激活”使用。客戶以在該機具刷卡形式支付后,又被扣除299元“押金”未予結算,經詢支付機構后告知須6個月后返還。
(二)2021年5月,部分群眾接到某支付機構外包服務商的POS機業務推廣電話;溝通中,業務員承諾使用POS機僅需繳納99元押金,且可于收到POS機“激活”后當日退還;經同意后,該外包服務商向用戶提供了某支付機構POS機具;用戶“激活”POS 機后以在該機具刷卡形式支付了相應押金,但相關資金未能正常結算到賬;該外包服務商業務員后再次引導用戶多次在機具上刷卡付款,相關資金均未依約結算。
二、風險特征與存在的問題
(一)銀行卡受理終端管理不嚴。外包服務商以電話方式推銷支付機構POS機具,后要求用戶以刷卡付費形式“激活”POS機,并扣押相關刷卡資金,存在變相售賣POS機具的行為。暴露出個別支付機構在銀行卡受理終端管理方面不嚴格的問題。
(二)銀行卡收單業務推廣不當。外包服務機構在推廣業務時,未準確披露收單機構名稱,開展真實、合理的宣傳活動。未明確解釋POS機具“押金”及相關增值服務費用收取具體情況,未準確披露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暴露出個別支付機構在銀行卡受理終端業務推廣方面,存在誤導消費者與不當宣傳問題。
(三)外包服務機構管理亟待完善。上述事件反映出支付機構片面追求業務拓展,對合作外包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把關不嚴,約束不到位,放任了外包服務機構違規開拓市場的行為。
(四)資金結算風險管理制度不到位。支付機構要求用戶以在申領POS機刷卡形式支付押金、增值服務費用的行為,未能根據受理銀行卡交易的真實場景開展交易。且支付機構收取交易資金后,在未獲得用戶明確授權同意情況下予以扣押,未按協議約定及時結算到特約商戶收單銀行賬戶。反映出支付機構在資金結算管理方面,存在制度執行不到位的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受理終端及其入網管理。各支付機構應進一步完善受理終端管理制度,明確受理終端布放、參數設置、日常維護等各環節管理措施。嚴禁通過網銷、電銷等形式,買賣POS機等業務受理終端,或以“貨到付款”、收取“押金”等形式變相買賣業務受理終端的行為。
(二)規范收單業務宣傳推廣行為。各支付機構在推廣業務時,應當圍繞服務質量、安全保障等進行真實、合理的廣告宣傳,準確披露收單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不得開展“零扣率”、“秒到賬”等涉嫌不正當競爭、誤導性或者違法違規的宣傳活動。
( 三)加強外包服務機構管理。各支付機構應加強自查自糾,持續篩查本公司與外包服務機構違規售賣或變相售賣受理終端的行為。在合同簽署、業務規范、違約制裁等方面重點加強對外包服務機構的準入管理。采取有效手段加強巡查、偵測,嚴格處置。切實防范代理環節各項風險。
(四)嚴格資金結算管理。各支付機構應進一步健全資金結算風險管理制度,按協議約定及時將交易資金結算到特約商戶的收單銀行結算賬戶。不得以凍結或劃扣特約商戶待結算資金的形式,收取“押金”或其他增值服務費用。嚴禁一切形式挪用特約商戶待結算資金。
(五)妥善處理金融消費者糾紛與投訴。支付機構向用戶提供POS機等產品或服務,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披露產品與服務內容時,應做到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嚴禁開展虛假、欺詐、隱瞞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營銷活動。切實承擔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2021年6月18日
本文地址:http://www.docekera.com/b/3319.html,“支付觀察網”素材收集自互聯網,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侵權刪除聯系郵箱:JF306@qq.com